为进一步加强会理市乡镇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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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6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会理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详见《一览表》,其中:面向四川省(指在2024年8月16日前取得四川省户籍的人员,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其中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包括在对应范围)的非在编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选岗、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6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聘用)的人员。
10.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者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由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会理市顺城西路北段66号政务办公区B栋4楼)。
2.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填写好的《会理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本公告附件2上进行下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1-2寸同底标准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由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四)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少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招聘名额调整到招聘条件相同的岗位;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调整岗位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示。
四、考核
本次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 %,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 %。
(一)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范围
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合成绩,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会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li.gov.cn/]上公布,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
2.面试
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因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入围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缴费后由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发《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体检。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综合考察
由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由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会理市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5年内不得在会理市内调(流)动(含试用),8年内不得调(流)动(含试用)至市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人员按会理市关于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并缴纳指标占用费8万元。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622878(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0834-5673837(会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5628511(中共会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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