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优质医疗资源“州管县用”对口帮扶工作,2024年我院采取“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政策,拟引进一批人才到罗甸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工作。为确保此次引才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我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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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才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5名(事业编制),具体详见《黔南州中医医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黔南州中医医院2024年“组团式”帮扶“州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
9.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1年的;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统一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卫生健康局、黔南州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黔南州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rsk3199@126.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邮件需上传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材料。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1.经资格审查,符合申报职位要求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2.面试设置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3.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黔南州中医医院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省、州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黔南州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此次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聘用后需到罗甸县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5年,实行“州管县用”。帮扶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贵州省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人员激励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组通〔2023〕10号)执行,有关人才优惠政策按《黔南州中医医院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帮扶时间结束后,经个人申请且考核为优秀的,回本院工作。
(二)此次聘用人员,在帮扶期间,可选择参加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研究生享受中级职称待遇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帮扶为期一年以上的,在职称评聘上可予以适当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次引才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
(四)本引才方案由黔南州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确定。
(五)报名咨询电话:0854-8253752
(六)监督电话:
黔南州卫生健康局:0854-8317525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8222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