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签订的《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要求,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招聘教师1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定向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攸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对象
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155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其他相关信息均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二)接收档案
在2024年6月25日至7月31日期间,攸县教育局接收培养学校寄送的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攸县发展中心1012室(攸县教育局政工股);联系人及电话:吴猛,18974137189。
(三)资格审查
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档案逐一审查。对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公费师范生不办理定向招聘手续。
(四)考核计分
公费师范生的考核成绩为100分。由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公费师范生分成职专、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四个类别,从当年中考或高考成绩、大学毕业成绩绩点、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量化计分。
(五)选聘岗位
定向招聘的公费师范生选聘岗位采用“双向选择+按绩选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双向选择。根据学校学科紧缺情况,各相关学校在县教育局与应聘教师电话联系当场选岗,聘用学校与应聘教师意向达成一致后,再由县教育局电话联系相关应聘教师,当场确认选岗学校和学科。
2.按绩选岗。对于非紧缺学科、学段的公费师范生实行按绩选岗。“按绩选岗”前,由公费师范生对本人的选岗成绩当场签字确认,有疑问的可当场查档复核。“按绩选岗”时,分类别按量化计分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当场确认选岗学校。
五、聘用
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单》,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本次定向选聘人员服务期限严格遵循《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所明确的最低服务年限。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根据培养学校核算的赔付标准赔付违约金,违约情况进入个人档案。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攸县教育局:0731-24223810(咨询)
攸县人社局:0731-24327816(监督)
攸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31-24228766(监督)
本公告由2024年攸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攸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