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根据《四川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规定,现将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甘孜州2024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补充录用职位进入面试考生。其中,前期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的报考者,报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同职位的,不再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4年7月14日。
三、体能测评地点
泸定县泸定中学高中部(地址:泸定县泸桥镇得志街41号)。
四、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测试方法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标准及测试规则见附件1、附件2。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于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采用合格制,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测评项目安排见附件3。
五、体能测评相关要求
1.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承诺书》(见附件4,由考生本人下载并签字)在规定时间到体能测评地点报到。未按时到测评地点签到或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
2.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9︰30至10︰00入场,领取体能测评序号签,按照各自组别领队的指令集合,10:10正式开始测评,过时不予补测。
3.考生应自行准备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在测评过程中,考生需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测评场地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不准穿有钉跑鞋、不准携带任何饮料、不准吸烟、严禁高声喧哗。
5.所有考生必须听从领队安排,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测评场地。
6.体能测评过程中,如发生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突发情况,另行确定测评时间;具体时间由工作人员现场告知。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2日
原标题:甘孜州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补充录用体能测评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zrsks.com.cn/newsDetail/27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