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山市急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院前急救调度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之后出生),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医学相关专业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以后出生)。
4、普通话标准,并能流利运用本地方言交流,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适应夜班倒班工作,有医学相关专业人员或有调度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录用办法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2024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报名材料至江山市江滨北路295号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4573371。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江山市急救中心报名登记表》(招聘公告下方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面试或录用的,由本人负责。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1.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打字速度,满分100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1:2进入面试。
2.面试: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技能测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将在江山市政务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市急救中心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照《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用工管理。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江山市急救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急救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0-4573371
江山市急救中心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