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122号)文件精神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岗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报名人员须为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三)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严重违反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行为达到录用目的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应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1.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3),在附件中添加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100KB以内)、学历证书(电子版)、学位证书(电子版)。
2.简历投递邮箱:nmglky_rsc@163.com
(三)面试:资格初审后,由招聘单位采用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1.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招聘环节中,单位将及时通知应聘者相关消息,若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联系不到应聘人员本人,则视其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必须由本人参加,非本人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未能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应携带材料: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四)体检。面试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采用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
(五)签订聘用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3385220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和用工过程始终,报名人员必须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上岗的,解除聘用协议,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全面组织实施。
(三)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