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编外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确定聘用后能马上到岗工作,入职后不能构成回避关系。
(二)岗位所需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岗位要求。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政务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南沙优聘网(www.nsrcup.com)查看本招聘批次,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或虚假的材料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系统初审。
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南沙优聘网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二)参加对象:参加笔试人员以实际通过报名系统初审人员为准。
(三)方式和主要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四)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在2024年7月19日12:00起至笔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南沙优聘网)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
五、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核比例: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核环节人员,资格复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复核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复核环节。
(三)资格复核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地址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基层工作经历(须提交社保和劳动合同等证明,辅助岗位3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还),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二)参加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
(三)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与岗位匹配的情况。
(四)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七、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标准。
考生前往招聘方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政审考察
依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考察环节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十、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二、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电话:麦先生,31153955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