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保定市满城区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发展,满足高素质教育人才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48人,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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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二)其他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2.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省部共建师范类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在普通高中有一年以上相应学科的工作经历并且至今在岗任教的教师,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并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有一项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的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6.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一)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9:00-2024年7月12日17:00
3.报名地点:保定市第二十八中学(保定市满城区通济街828号)。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审核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学校证明并注明任教学科)及一年工作经历并且至今在岗的证明(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法为试讲,试讲时间8分钟(面试前有7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本区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岗位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整)天试讲同一内容。所有考生均不得将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考生只准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候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更不得将试讲内容带出考场。
5.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面试评委异地选派。
6.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7.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面试结束当天20:00后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成绩。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及是否进入考核程序等。
8.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9.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计划选聘人数与考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者。
(四)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报名材料进一步的复查。主要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
在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故未按时参加考核、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满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区人社局审批同时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干部介绍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于范围内人员均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故不再执行试用期制度。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在公开选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且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各个环节操作的规范及结果的公正、公平。要严格落实招聘程序要求,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规定行为,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学校电话:0312-5578028,区教体局电话:0312-7163308,区人社局电话:0312-7028358。
2.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4.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