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哈尔滨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聘专职教师若干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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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思政课教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哲学专业课的教学工作,并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哲学等相关领域研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共产党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近学科博士学位。
5.副高级及以上岗位应聘者要求不超过40周岁,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近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研究成果。
6.中级岗位应聘者要求不超过35周岁的优秀博士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研究成果突出,表达能力强、教育教学潜力大。
三、薪酬待遇
事业编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岗位待遇按照学校相应政策执行。
四、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的拟录用人员中,自通过学校审批之日起6个月以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等情况,学校有权不保留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将申报材料和其他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shiying83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姓名”。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后续根据报名情况,择机组织审查面试评审。
2.资格审查。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查应聘者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年龄、业绩水平等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3.面试。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含试讲)。
4.体检与考核。应聘者需提供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医院或三甲医院的近期体检报告。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函调、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招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人事处。
5.审批。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对应聘者有关情况进行复审把关。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人力资源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提请校长办公会议聘任。
6.公示。人事处依规对审议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1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