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综、统计分析、工程管理、窗口服务岗位共6人。
二、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及计算机操作基础。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市场及数据分析能力,有3年以上相关市场调研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1278347507@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陈XX+浙江金华+XX大学+专业)。
(二)笔试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笔试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地产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编外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务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其他事项
按《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晓霞 联系电话:0579-82325936
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