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安乡县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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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位和计划
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员等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职员等级岗位任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聘用事业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体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或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职位。
3.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毕业证近期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档一份(含二维码格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签章);
(5)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职位所需提供的其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
拟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6.开考比例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相应予以核减或取消。
四、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报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查,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由县人社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主管单位和其选调单位根据选调岗位及拟选调人员资格等确定具体拟聘岗位等级,按要求报县人社局审核,如不同意拟聘岗位等级视为自动放弃。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安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回避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选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或办理人员异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监督
县纪委监委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4319401(县人社局事管股)
13342569613 (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杨磊)
监督电话:0736-4600339 (纪检)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安乡县人民政府网站的考试相关信息,相关事项均在网站(http://www.anxiang.gov.cn)进行公告(公示)。
附件1 2024年安乡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