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图书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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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
1.办公室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及相关业务工作;
2.活动推广部岗位1名,主要从事全民阅读推广、各类读书会等活动的组织开展、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
3.采编流通部岗位1名,主要从事读者服务、书刊整理上架、过刊加工等采编流通相关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
2.无违纪违法、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3.保山市城镇区域户籍(可自行打开链接查询户籍所在地是否属于城镇区域,其中:城乡分类代码1开头的为城镇区域http://www.stats.gov.cn/sj/tjbz/tjyqhdmhcxhfdm/2023/index.html);
4.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为:保山市城镇区域户籍,办理有效城镇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5.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2.办公室岗位需具备一定公文写作基础;
3.活动推广部岗位需大方得体、热情主动,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稿件撰写基础;
4.采编流通部岗位需大方得体、热情主动,具备基本操作计算机水平。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6月4日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9日24︰00结束(以接收邮件时间计算)。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扫描件,填写《保山市图书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扫描件和报名表(含可编辑版)发至报名邮箱:bsstsg@163.com。联系电话:0875—2228996 13628750721(汪老师)。
(三)资格审查:保山市图书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能参加笔试。
(四)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服务和应变能力等基本素养。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录取对象: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3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面试人数少于招聘人数,面试人员综合成绩需超过60分。如遇录取后未报到的,按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工资待遇为:试用期2500元/月,转正后3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不提供食宿。
六、纪律要求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应聘人员应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对自己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