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精神、《四平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来平留平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四就组〔202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为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伊通满族自治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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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才计划及资格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计划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引进人才8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本科、研究生均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研究生的本科阶段也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学位;
3.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吉林省省属高校本科免费师范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引进人才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
本次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18
2.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3日12:00
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报名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出具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限制户籍岗位,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的彩色电子图片外,还要上传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须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3)资格条件设置为限户籍的岗位,户籍落户时间点为2024年5月31日(含)前。
(4)2024年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6)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5:00。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13日15: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8:00。
(三)本次引才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引才考试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2.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三、招聘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知识》,试卷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笔试试卷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2.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考试结束后5日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加试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3比例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具体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复审通知》。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引进人才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3.报考研究生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拟聘用人选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引才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在同一招聘岗位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在引才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引才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给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引才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一年试用期,服务期限5年(含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
为此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体检等具体安排及有关未尽事宜、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导致考试时间变更等事宜,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伊通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838-9296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引进人才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