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后勤队伍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更好服务机关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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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公开招聘、择优录聘”原则,统一实行劳务派遣。
2、工作时间采用国家标准工作制,按月考评。
二、招聘岗位
1、大餐厅服务员5名;
2、会议中心服务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大餐厅服务员:
1、年龄18-4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会议中心服务员:
1.年龄18--30周岁之间,形象气质佳;
2.身高162cm--168cm之间,身体健康;
3.高中(含职高类)以上学历,会务服务相关专业毕业优先;
4.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
5.特别优秀者或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四、福利待遇
1、大餐厅服务员年薪5万左右(含五险一金);
2、会议中心服务员年薪6万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表,查阅相关档案,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结果确定是否录聘,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3、体检。根据面试和综合成绩情况,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1、报名地点: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事室(东港昌正街169号1号楼4楼403室);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联系电话:3812233;
4、提交资料:个人履历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征信、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及电话号码联系方式;
上述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和录聘资格。
七、试用期规定
招聘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的可以解聘:
1、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
2、不服从管理,违反中心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