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3名,详见《2024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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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要求
要求具有徐州经开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经实施相关就业援助后仍未实现就业,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大龄失业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等群体人员。
三、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登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2日;
4、报名地址: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
5、报名咨询电话:83255776
四、公示聘用
招聘采取面试、走访等适当方式进行,由各镇(街)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直接面试。根据就业困难年龄、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经过面试确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招聘合格人员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超过8个月,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工资标准按徐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企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困难人员连续2次拒绝推荐公益性岗位的,或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的,或者因本人原因2次与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的,2年内不再予以安置。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本招聘简章由各镇(街)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8325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