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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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后勤服务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符合玉溪市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件。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责任心和责任感,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掌握基本的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运用。
(五)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管理,服从安排。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华宁县宁锦街7号(瑞仁医院旁边)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4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提交《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诗敏 13608893519。
(五)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认定证等相关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交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查和面试。由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
3.聘用。面试结束后,必须经政审及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五、试用期及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华宁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
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报名的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