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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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9:00—15:00,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一楼)。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招聘单位将联系考生约定具体的复审时间点,并按时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考生须出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现场。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现场复审程序如下:1.初审: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招聘单位摊位进行初审;2.复审:到人社部门摊位进行复审;3.登记: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资格复审表》一份交登记处;4.存档:考生将另一份《资格复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返回单位存档。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 考生携带《资格复审表》(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一式两份。《资格复审表》打印时间:2024年5月8日9:00起;打印网址:相城人才网(www.szxchr.com) 网上大厅—个人业务—人才服务—事业单位报名—我的报名。
2. 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毕业生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要求其毕业后至报名时未就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苏州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截止前(2024年3月3日)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6. 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以及对本科段专业有具体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7.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8.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以及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的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512-85182256;
技术保障电话:0512-85182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