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总医院是由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紧密型医共体,以登封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下辖登封市人民中医院、登封市妇幼保健院、12家乡镇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9家公立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满足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快速发展的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医疗、中医、护理、行政等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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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登封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行政管理等工作人员250名,其中登封市人民医院133名、登封市人民中医院53名、登封市妇幼保健院45名、登封市总医院乡镇和社区分院1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临床、中医、医技医辅、药学、中药学、行政等专业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专业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目前登封市人民医院、登封市人民中医院、登封市妇幼保健院、登封市12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在册工作人员;
5.总医院成员单位原招聘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s://410185.zgacc.com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6日08:30—2024年5月8日17:3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度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6日8:30—2024年5月9日17:30
招聘组织部门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
初审通过后,请自行打印《登封市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3.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资格初审通过(打印报名登记表成功)后至2024年5月10日17:30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登封市总医院门诊楼六楼3号会议室
(1)资格确认。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自行打印的《登封市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连同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3)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在职人员提供);
4)考生承诺书(附件2);
5)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先行报名,在2024年8月1日前向资格确认材料审核单位补齐相关材料,对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个人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它原始材料只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未通过、未留存确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与拟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果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经登封市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或直接削减该岗位招聘名额,但笔试开考比例不能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登封市人民医院(总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环节采取二次平均法对同一岗位的多个考场的面试成绩进行平衡。
1.笔试
(1)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为闭卷,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为医学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临床医学知识;行政等专业人才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有缺考、作弊等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时因人员缺考等其它原因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和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4)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研究生应如实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发现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同一岗位因应试研究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进入体检环节排名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后如有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末位考试成绩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对末位考试成绩并列考生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考察
根据进入体检环节排名和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五)公示和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登封市人民医院(登封市总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新录用人员向登封市卫健委备案,并纳入登封市总医院岗位管理。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人民医院(登封市总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公告。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上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1—62890616
监督电话:0371—628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