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毕节市公安局高新区(七星关经开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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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招聘一批政治与业务素质过硬,热爱公安工作,具有战斗力的应急快反警务辅助力量。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毕节市公安局高新区(七星关经开区)分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的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6.勤务岗位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文职岗位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
前款规定的人员应聘文职岗位的,学历条件可以为高中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县范围内已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或在公安机关辞职不满1年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大道红堰村五号公交站旁)足球场。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中学历需提供毕业学校或教育局出具的毕业证明,大专以上学历需要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两寸免冠白底照片5张;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根据要求,填写《毕节市公安局高新区(七星关经开区)分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
笔试地点: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毕节市七星关区工业大道红堰村五号公交站旁)大楼一楼阶梯会议室。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数。未完成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未达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2024年5月7日至8日上午9:00
3、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毕节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4.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面试分达60分)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1)体能测评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能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进行,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评要求 |
4×10米往返跑 |
≤13″1 |
可测两次 |
1000米跑 |
≤4′25″ |
单次确定成绩 |
2.女子组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评要求 |
4×10米往返跑 |
≤14″1 |
可测两次 |
800米跑 |
≤4′20″ |
单次确定成绩 |
(3)体能测评所有项目成绩现场予以确认,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测申请一律不予受理;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毕节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毕节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在进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1:1比例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毕节市公安局高新区(七星关经开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毕节市公安局高新区(七星关经开区)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聘用人员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岗前培训不合格及试用期间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每月应发工资为3080元(含五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工龄工资100元/月(工作每满一年增加工资100元/月,五年封顶),并根据七星关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特别提示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请考生随时关注“毕节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
七、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0857-877011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