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现将鄂州市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各职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组织及地点安排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鄂州市直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职位的考生,由市直各招录机关组织负责;报考各区,葛店经开区职位的考生,由各区委组织部、葛店经开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负责。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职位取消情况
鄂州市公安局执法勤务岗1(职位代码:14230202005008001),原计划招录1人,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只有2人,该招录计划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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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招录机关组织复审对象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学位。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
(二)报考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以及复印件;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三)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考生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与网上报名注册信息不一致的,应当主动告知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考生对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鄂州市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如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等,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此次公务员考试,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隐瞒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者放弃资格复审,或者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系及时进行递补。
(三)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前,观英阁微信公众号将发布鄂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资格复审期间做好健康防护,自觉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务必妥善保存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工作。
附件:
1.鄂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鄂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
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