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格达奇区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加格达奇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8名,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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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会同加格达奇区人社局在核定员额内,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计划公开招聘一线勤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8名。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三)年龄在18(含)周岁以上、30(含)周岁以下(1993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7日期间出生,含当日)。
(四)因工作强度大、经常加班、值班值勤,限男性,具有大兴安岭地区内户籍。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六)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违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性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县级公安机关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五、报考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一楼大厅。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加格达奇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招聘计划。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复印)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2)提前下载填写《2024年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照片)》(附件1)1份,同时携带U盘上报电子版报名表及照片。
(3)符合笔试加分人员须携带相关佐证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需提供相关证书;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见义勇为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
(4)《2024年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2024年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承诺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区人社局、区纪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成立联合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对报名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考试为一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为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照进面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加格达奇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选在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网公告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六)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进行计算。
(七)体能测评
1.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4)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通过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网和加区公安局公众号发布,如有放弃参加体测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能测评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3.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向监督人员当场提出,事后提出不予受理;体能测评所有项目当场当次进行,事后不予复试。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九)政治考察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
(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参加过本次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考试结束总成绩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出现人员空缺,可依次递补。
工资待遇依据文件规定,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含个人承担四险一金部分),执勤期间,按相关规定给予工作勤务补贴。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实行层级化管理,薪酬待遇与辅警层级挂钩。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七、有关说明
(一)关于年龄、落入大兴安岭地区内户籍、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等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7日(含当日)。
(二)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加格达奇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7-218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