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省医疗器械技术监督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作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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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医疗器械检验一线工作;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7日至2006年4月18日之间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告与报名
(一)公告发布
公告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142/index.html)、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网站(http://www.jsmdt.org.cn/)、领航招聘网(http://www.leadzp.com/)、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8日下午14: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分别上传至“毕业证”“学位证”栏内。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应届生须上传《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2)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2024届应届生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应聘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可自查报考及审核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2024年4月18日14:00后系统关闭,无法接受新的报名,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重新报名,请考生尽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
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69、025-84761050。(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9日,截止当日下午14:00。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进行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025-84761050。
3、此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周期结束后,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四、招考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及与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等。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初审合格人员应按笔试公告或短信或电话通知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笔试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查询笔试成绩、排名。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联系不上或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遇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网站(http://www.jsmdt.org.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布。
3、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到场,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以复审公告或通知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须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复印件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现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或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时,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未能在有效时间内(通常为7天)配合招聘单位考察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如安排递补,则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网站(http://www.jsmdt.org.cn/)和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与其签订编外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试用期结束后,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人员备案表。
应聘人员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9655618 025-69655610
联系人:曹老师 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和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纪检人员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3273687,025-84533381。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收此次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687、025-8327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