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满足我校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6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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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自创办至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学校现有2个校区,15个教学单位,29个本科专业,36个专业方向,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8年被湖北省政府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7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网站(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mbm)注册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报名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ifa.edu.cn)的“通知公告”栏。学校根据招聘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5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美术学院组织。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需笔试,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http://rsc.hifa.edu.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辅导员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考生可通过个人报名端口查询笔试成绩。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未达到1:5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http://rsc.hifa.edu.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字表达能力与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方面情况。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
需笔试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可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心理测试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心理测试测评项目为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在我校官网(https://www.hifa.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我校调查核实。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及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四)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以及公示环节出现考生弃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并重新公示。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美术学院网站(https://www.hif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ifa.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1317151(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1317062(湖北美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