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程序,确定同志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拟录用公务员,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4月3日
监督电话:010—59907598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政治部
2024年3月27日
原标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关于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www.bjjc.gov.cn/c/bjoweb/zkgg/71277.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