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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大连海事大学智库专职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大连海事大学 | 2024-03-2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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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智库2024年专职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国家海洋治理与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海大智库”)是实体化运行的校级科研机构,是集全校之力重点打造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平台。海大智库入选中央涉海决策咨询机构、首批国家海洋文化教育基地及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学校入选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执行理事长和秘书处单位、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联盟理事长和秘书处单位。

海大智库牢牢把握智库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的根本方向,以优势学科为依托,以重大任务为纽带,以决策研究平台、成果转化平台、学术交流平台为载体,聚焦海洋、交通两大领域,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进行深度研究。海大智库近五年形成200余篇决策咨询报告,180余篇获得有关领导批示肯定和政策文件采用,80余份国际议题提案纳入国际组织决议或公约全球发布,奋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涉海高水平智库。

为进一步做好高端智库培育建设,构建一支学科交叉、梯次合理的专职智库研究队伍,海大智库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职科研人员6名,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热爱科研事业,坚守科研诚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与团队合作精神,愿意投身海大智库工作。

4.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及发展潜力,且科研业绩较好。

5.年龄要求:博士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类推),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正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

6.专业要求: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教育学学科门类及交通运输工程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等相关专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8.具备良好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者、丰富的政策咨询经历者或重要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9.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待遇支持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

满足进入学校博士后流动站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者需要先进站工作2年。

1.学校提供全口径年薪不低于38万元。

2.申报并入选“博新计划”项目,可同时享受由国家分两年提供的64万元资助。

3.享受教工餐、子女入托入学、体检等相关福利。

(二)直聘专职科研人员及出站博士后

1.工资待遇参照教学科研系列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2.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发放标准及发放形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认定为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同时享受地方人才政策支持30万-120万元。

4.享受教工餐、子女入托入学、体检等相关福利。

三、工作任务

1.围绕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国家海洋安全战略、国家海洋法治与文明建设、全球海洋治理与国际合作,国际海事可持续发展、海洋和交通特色领域,开展前瞻性、储备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决策咨询研究,形成高水平咨政建议和研究报告。

2.参与海大智库承担的重大专项课题及相关科研任务。

3.参与海大智库承担的智库战略咨询及调研,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4.参与海大智库各类发展报告、成果要报、咨政建言等编制工作。

5.参与海大智库的各项建设和专项工作。

四、其他事宜

1.新引进的专职科研人员按照劳动合同进行聘任和管理,符合进站条件的,原则上应先进入大连海事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按照学校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进站条件的,聘任程序参照师资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2.进站博士后合同期为2年,博士后如期出站并完成博士后协议任务后签订4年劳动合同。

3.直聘专职科研人员每个合同期为3年。

4.合同期满后,设岗单位根据工作需求、经费情况、科研人员实绩等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5.新引进人员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或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入校以来的业绩达到学校相关规定者,经考核可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全年招聘,招满为止。请应聘者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招聘邮箱(zhaopin@dlmu.edu.cn)和海大智库招聘邮箱(hangfayuan@dlmu.edu.cn),邮件标题以“应聘智库科研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科方向”命名。

1.应聘材料

(1)《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1);

(2)《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2);

(3)本人简历并附照片(自高中开始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智库影响力等)。

(4)附件材料: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现任职证明等扫描件,生成PDF文件。

(5)近五年产出代表性的论文、科研项目、决策咨询类成果及批示情况等。(如涉及敏感信息请进行脱密处理)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因本人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材料大小限40M以内,若超过40M请使用邮件中转站功能。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求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与考察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和心理测评。

(四)公示与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考核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rcb.dlm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入职

学校组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持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到校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人才办咨询电话: 0411-84723129

海大智库咨询电话:0411-84723775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本招聘公告由大连海事大学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和海大智库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 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 亲属关系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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