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2024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及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政策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充实应县一中师资力量,应县一中将通过校园招聘方式补充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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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6年2月(含)以前出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三)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8年3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含)以后出生)。
(七)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要求(见附件1)。
(八)具有报考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及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应县一中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共计10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心理教师1名。
本次招聘教师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性质为全额事业单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应县一中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山西师范大学网站、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xian.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3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南校区科学会堂307室。
2.报名所需资料
(1)《应县一中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2份(粘贴1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读证明(注明:在读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拟毕业时间及毕业时拟取得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信网电子学籍报告。
(5)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提供本人学术成果、荣誉表彰情况等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招聘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对象,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并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名,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抽取课题面对评委进行模拟现场教学的形式,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录音、录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并列者加试面试并以加试面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
入围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按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为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服务期五年,未满五年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49-5963188 18635998988
监督电话:13303491918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类信息,将在应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及时发布,请报名考生特别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不通、获取信息错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