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工作需要,2024年青岛市城阳区招聘山东省公费师范生2人(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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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青岛就业的2024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6.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及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9日9:00-3月25日17: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城阳区岗位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间范围内将以下1-8项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职位+姓名)以及电子版《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2,请勿改变表格文件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cyjtj_2@qd.shandong.cn,每名应聘人员只发送一次邮件,请勿重复发送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通过报名邮箱反馈予以确认。
1.《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2)。
2.《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3.《教育实习情况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获奖证书。⑴奖学金证书;⑵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⑶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等荣誉证书。
8.身份证。
(三)现场报名及审查
现场报名及审查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现场报名及审查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417室)。
报名工作以现场报名为准,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现场报名及审查请携带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考核竞聘及网签
(一)在校表现考核
1.教育实习。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教育实习情况登记表和具体实际表现(是否服从实习安排、出勤率、是否完成任务等)进行考核。服从实习安排并完成任务计3分,不服从实习安排或不参加实习不计分。
2.获奖情况。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积分:⑴获得奖学金的,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5分,校级一等计2分,校级二等及以下计1分,励志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奖学金不计分。⑵参加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省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⑶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省级计3分,校级计2分;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等称号的,按省级、校级、院系级分别计2分、1.5分、1分。以上三项每项只取最高分计。
获奖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19日。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面试考核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成绩共100分。面试所使用的教材为特殊教育学科教材。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8分钟。
2.面试时间:2024年3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现场报名且审查通过后发放)。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由5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成绩核算
总成绩为在校表现考核积分和面试成绩相加,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
(四)网上签约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网上签约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行网上签约。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以下顺序确定网上签约人选:面试成绩高者、省优秀毕业生(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省从业技能大赛获奖(按等级分先后)、奖学金获得情况(按等级分先后),再相同则加试面试。
网上签约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gongfei.gxjy.sdei.edu.cn)完成网签,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签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因考生弃权等原因造成计划岗位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及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竞聘、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青岛城阳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受聘人员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考察体检和录用公告等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关注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关于做好面向青岛就业省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经同意考取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的,通过专项招聘,毕业后由录取区市安排任教履约。
(五)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