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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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7.纳入编制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且具有从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财会、审计、文字综合等业务工作经历;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任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大庆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于2024年3月21日8:30—2024年3月27日17:00期间,将电子版报名表及扫描件和电子版照片以“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压缩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大庆市纪委监委选调报名邮箱(dqjwjwgklx@163.com)中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
资格初审。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将适当调减选调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政策法规水平、公文写作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
1.《大庆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需要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入党志愿书》或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
4.本人报考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单位基本信息表、网络编制平台单位人员信息表、《落编通知单》复印件1份;
6.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1份,《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1份;
7.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出具的廉政鉴定;
9.选调单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未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加1”的数额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笔试、面试成绩不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如果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选调资格,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研究决定与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馈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借调试用及调入任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考生须服从岗位分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有关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重要事项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时刻关注。
2.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459-4605119、639028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