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需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0人,其中,管理岗40人、专业技术岗10人(详见附件《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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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及工作经历等条件,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三)年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为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3月及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
5.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jgsw.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00至3月12日(星期二)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3月13日(星期三)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月12日(星期二)18∶00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和临夏州积石山县户籍或生源地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和临夏州积石山县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gansu.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生须双证齐全(具体按报考岗位对学历学位的要求提供)。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3.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考生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两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7.职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试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比例为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10日内,在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八、考察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结论的,将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九、公示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无法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的和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十、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十一、聘用
对经备案的拟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一经聘用,具有正式事业编制。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下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试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九)本公告由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777965、8777967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监督举报电话:0931-8777952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135号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邮编:7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