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4年秋季我市市属中小学招生办学的师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等要求,现将龙岩市市属中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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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共招聘6名教师。
龙岩市市属中小学招聘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龙岩市市属中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其中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五)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及以下(即在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7日期间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已在编教师和已被我市教育系统录取(含已经签约)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1.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4月6日,笔试。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加分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累加,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加分,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此类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并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书面笔试加分申请(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3.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视情况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不得录取。笔试成绩以两科单科折算后的最后成绩为准(含政策性加分);对笔试单科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不作合格线要求。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故放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放弃保证,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放弃保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面试人选以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由龙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或登录龙岩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具体面试方案另定。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五、岗位选择
此次公开招聘的新任教师,安排到龙岩市实验学校、龙岩市松涛小学、龙岩师范附属小学、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任教。
同一个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学校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学校。
六、考核、公示、聘用
(一)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组织考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查询,要严格落实《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规定等,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确保拟招聘教师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察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二)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2.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6年;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3.招聘的新任教师实行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龙岩市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0597-2319368(曾老师)
附件:1.《龙岩市市属中小学2024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