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含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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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于1953年在北京成立,是中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国性爱国宗教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民族穆斯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走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继承和发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敬主爱人、和平中道、两世吉庆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伊斯兰教界合法权益,推动我国伊斯兰教事业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出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于1955年在北京成立,是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设立的唯一一所培养高层次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的伊斯兰高等学府。该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阿拉伯语水平、汉语文化水平的伊斯兰教专业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根据有关规定,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与我会干部职工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满足本公告第二条“基本条件”且符合岗位要求者。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非留学人员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留学人员需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10日下午5点前,按要求将有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见附表)。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官网(http://www.chinaislam.net.cn/indexh.html)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考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官网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组织专业考试的,将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含专业考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考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2.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将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工作联系电话:010-59313031,010-59313094(工作日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10-59313021
本公告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