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36名,详见计划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其他要求 |
1 |
街道社区岗位1 |
12名 |
莲都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男、女各6名。 |
2 |
街道社区岗位2 |
12名 |
莲都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各6名。 |
3 |
碧湖镇社区岗位 |
6名 |
莲都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
4 |
96345市民服务中心岗位1 |
5名 |
莲都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中共党员。 |
5 |
96345市民服务中心岗位2 |
1名 |
莲都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
合 计 |
3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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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具有下列情形的,可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3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加6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加10分,取单项最高分(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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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莲都区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2.莲都区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23年11月27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人员不限莲都区户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27日至2005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视岗位条件。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12月8日16:00。网址:招聘网报平台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6日9:00-12月8日17:00。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12月6日9:00-12月8日16: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如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2的,则相应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数。具有加分项的考生,须在个人简历中注明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于2023年12月8日前向莲都区民政局社区办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2023年12月14日8:30-12月16日8:30上网登录招聘网报平台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1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入围资格复审对象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加测专业知识。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间,人事档案由莲都区社区工作指导中心室统一管理。入围面试的考生,保留递补资格一年,在原参加公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递补时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招聘岗位分设男、女岗位的,递补名额男、女人数比例相等。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日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及递补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index.html,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21850250578-21850050578-227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