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部位于南宁市,有24个内设部门。现有在职员工853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14人,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116人、中级职称334人。全院下设柳州、桂林等12个市级分院,建设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拥有包括世界顶尖水平在内的各类专业检验检测装备4200余台套,形成了生物质能源洁净燃烧、埋地管道不开挖检测、数字射线检测、失效分析等多项国内领先高新核心检验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方面获得了多项成果;检验检测业务拓展至区外、东盟国家以及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
广西特检院按照“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东盟”的定位,发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技术优势,打造核心技术品牌,以客户需求为宗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检验检测市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注:年龄需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30日(含)至2005年10月30日(含)期间出生;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含)前取得)。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11.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特检院网站(www.gxtjy.org)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核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5日17:00期间到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tjy610@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广西特检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材料不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需提交材料有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 考核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考核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数1:1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成兴,联系电话:0771-5316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