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6名,选调岗位为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科员岗。
二、选调范围
面向大庆市(含四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对应学位,专业不限;
4、具备干部身份,纳入编制管理2年以上(2023年8月25日前满2年,含当日);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5日后出生,含当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6、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报名,视为同意调用后放弃级别;原有职称不带入选调岗位,调用后单位视情况聘岗;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调转规定的;
6、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上午9时至2023年9月7日下午17时。报名人员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以“姓名+手机号”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zfbdzz@163.com,等候资格审查通知。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按3:1比例把握,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三)资格审查。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楼C410房间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因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年龄至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姓名+手机号”命名,不超过200k)。
如发现提供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权重折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60%。笔试由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3:1,由选调主管单位决定适当缩减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降低开考比例。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审查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时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由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面试前,考生须准备以下审查材料:
1、网络报名材料原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3、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结论性意见原件;
4、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考核情况证明原件、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6、全省机构网络管理平台人员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落编通知单复印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查,现场确认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通过审查后,将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选调;面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40%。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考察工作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信息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七)体检。经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如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并履行考察程序。
(八)公示。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九)调转。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五、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严格选调工作纪律要求,并全程接受大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监督。
(二)参加选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六、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9-6364262
监督电话:0459-615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