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关于印发巩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巩政办[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市部分委(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为巩义市37个委(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0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供给。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巩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称“岗位一览表”)。
其中,岗位代码“3801”的岗位,计划招聘9名,招聘单位为巩义市发改委、巩义市住建局、巩义市卫健委、巩义市民政局、巩义市商务局、巩义市文广旅体局、巩义市科工信局、巩义市水利局、巩义市审计局等九家委(局)所属事业单位。该岗位报名时不区分单位,统一报名、统一招聘,待招聘完成时,再按本公告规定的办法进行分配,每单位分配1名。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且已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者为专科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要求取得毕业证),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其中,代码“3801”的岗位,专业不限,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代码“1201”、“1202”的岗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按照上级政策规定,2017年及以后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效力。
各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各用人单位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本)(见附件2)选定的。报名资格审核时,按以下规则执行:
对以本科学历报考的,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某专业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该专业类包含的专业;专业要求为某专业类后加括号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括号内要求的专业。
对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符合专业要求:
(1)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其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的所属门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所属大类名称一致或相近;如报考者为专业硕士的,其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所属大类名称一致或相近。对按上述规则无法对应“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的其它专业,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历年来下发的各学历层次专业分类要求,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于留学回国人员,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或学位,对照其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按一致或相近原则判定。
6. 年龄要求:代码为“3801”的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招聘岗位,专科学历25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聘用后能按时到岗工作;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 近五年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 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巩义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 参加巩义市其它人事考试,目前已进入体检或体检之后各环节的;
8.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 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10. 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代码报名)。
1.网上报名(2023年9月4日9:00—9月6日17:00)。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后,登录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ngyishi.gov.cn),点击“巩义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进入网上报名平台。点击“报名正在进行”右侧“进入”,再次阅读招聘公告后,点击最下方“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进入“登录/注册”界面。
考生首次进入报名平台须先注册:点击“注册”;阅读“考生注册说明”后,点击页面下方“同意”键;填写注册信息后点击下方“注册”按钮(密保问题是重置密码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存),再上传本人照片后(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底版,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x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点击“完成”后完成注册。相关注册信息和登录密码是考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注意:最后务必点击左侧“提交审核”按钮,审核人员方能看到报名信息。
注册完成后,会出现“考生登录”界面,登录后点击左侧“填写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后点击“同意”,然后逐项填写相关报考信息,点击“保存”。
2.资格初审(2023年9月4日9:00— 9月8日17:00)
该时间段内,工作人员将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应于提交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不完整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再次提交审核。2023年9月8日15: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将不能再补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
(1)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者即可登录原报名平台缴纳考务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9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成功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巩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2份。该表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打印。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7:00。
缴费完成后,对于非因所报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计划而提出的退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申请免缴考务费人员,应于2023年9月4日-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须密切关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按网站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如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记载的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向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备,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按3:1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对于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如满足调剂条件(即调剂后,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最低开考比例3: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依规向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备,可调剂至本单位其它招聘岗位。
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3日内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二次选报岗位,不愿二次选报或不符合其它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向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按程序办理考务费退费手续;逾期不进行二次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缴纳考务费不再退还。
(3)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情形的,只加一次。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申请加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科学历可不提供)、“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及年度考核表(两年);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科学历可不提供)、入伍、退役证书。
提交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经现场审核认定,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程,报考者网上报名时填写提交的信息、照片和现场提交的各类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虚构信息(或伪造证件材料)获取报名资格或隐瞒影响资格审查结果重大事实的,在后续招聘环节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报名如有问题,可于正式报名开始前(节假日除外)及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0371-69580071、69580016。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为一场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应急常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两科各占5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加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前,所有面试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3)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版)。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其它材料现场审原件,交1份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交上述第(1)(3)(4)项外,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4,如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出具本人在编情况及同意报考证明,并由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
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如考生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显示的主要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的,经查实,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造成某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3:1),或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人数按2:1比例核减直至取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组织、协调应变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当天,如因缺考造成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分设2个以上面试考场的,将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的,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原始成绩和平衡后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某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产生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考试总成绩排名。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本人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是否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情况。根据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和考察工作需要,考察将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生未按考察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备的考察材料(包括本人档案、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递补体检人员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确定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自公示之日起,因本人放弃招聘资格或被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且影响聘用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岗位代码为“3801”的新招聘人员,按其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招聘单位计划限额内,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事宜。
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笔试准考证打印通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通知、考试总成绩、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考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正常通信,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巩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371-69580071、69580016。监督电话:69580158。
附件1:《巩义市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3:《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