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12名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厦门市集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2896655
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工资福利科 625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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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