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何海瑜、丘思彤两位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录用何*瑜为新丰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庭五级法官助理,拟录用丘*彤同志为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我院或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
新丰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51-6849238;联系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139号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联系电话:0751-2265371
新丰县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9日
原标题:2023年新丰县人民法院拟录用公务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437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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