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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余姚市禁毒办招聘专职禁毒工作者1人公告

余姚市人民政府 | 2020-03-25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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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余姚市禁毒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1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本人无治安(行政)、刑事犯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证书。

(四)本市阳明街道、梨洲街道、临山镇、河姆渡镇、梁弄镇或以上附近乡镇(街道)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使用普通话和本地方言,口齿清楚,表达流畅。(招聘年龄不得低于或高于这个标准)

(五)体貌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癫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

(六)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熟练电脑操作,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七)具有禁毒相关工作经验者或退伍军人可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专职禁毒社工岗位1个,主要从事乡镇(街道)禁毒办戒毒康复管理、毒品预防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 25日至 3月27日上午截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四明山镇人民政府或余姚市公安局禁毒大队2号楼407室(兰江街道大黄桥南路81号)

(3)所需材料:报名时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一寸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进行考试。(资格审查需要市人社和(乡镇)街道组织办、市禁毒大队和乡镇(街道)禁毒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考试内容及说明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5人及以下直接进行面试,6人及以上需进行笔试后再面试)。

1、笔试要求: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法律知识、《禁毒法》、《戒毒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禁毒常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等。

2、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考试成绩合成: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

4、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政审

考试合格人员入闱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资格条件和本人及直系亲属违法犯罪等情况。

(四)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市禁毒办分配岗位,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入闱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入闱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及放弃正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上述要求进行递补。

(六)人员性质及待遇

聘用岗位为余姚市禁毒专职社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按余姚市现在岗禁毒专职社工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现场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

(三)政审、试用期等环节,如有不合格的或者自愿放弃的,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入闱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余姚市禁毒办负责解释。

四明山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2341090

余姚市禁毒办联系电话:6286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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