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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基知识:请示与报告

华图教育 | 2019-06-2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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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法定公文共15种,分别为决议、决定、命令、通知、公告、通告、公报、通报、意见、请示、批复、报告、函、议案、纪要。其中,请示和报告属于高频考点,大家一定要重点把握。请示和报告是两种典型的上行文,原则上都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但二者又有着明显的不同。

第一,性质不同。请示是下级单位向其所属的上级单位请求批准或指示的一类公务文书,属于呈请性公文。而报告是下级单位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工作,交流情况的一类文书,属于陈述性公文。

第二,目的不同。请示事项都是亟待解决的紧急情况,写请示的目的就在于尽快得到上级的指示或批复。而报告主要是将下级单位的情况反馈给上级机关知晓,是下情上达的一种方式,目的在于答复上级询问,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并不要求得到批复。

第三,内容不同。请示要求一文一事,不允许一篇请示包含多个审批事项,主要是时效性的要求,方便上级尽快做出决断给予指示。报告可以一文一事,也可一文多事,主要是对近期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典型的比如政府工作报告。

第四,时间要求不同。请示必须事前发文,在未经领导机关许可之前禁止实施,不允许先斩后奏。而报告没有强制性的时间要求,一般事后行文较多,主要是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也可事前或事中行文,对拟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等报上级审阅,自觉接受上级监督。

第五,结束语写法不同。请示是向上级请求批准或指示,语气必须要委婉,不可指令上级做出回应,故其结束语通常由“征询语+期复语”组成。比如“妥否(当否),请批示(请批准)”“以上所请,如无不妥,请批准”“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转报…审批”等,且请示的结束语不可省略。而报告不需要上级给予审批,故其结束语通常比较固定,比如“以上报告,请审议”“特此报告”等,且报告的结束语可以省略。

对于请示和报告的考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接性考查其适用范围或者结束语,题目比较基础,易得分;另一种就是将请示与报告作比较进行综合性考查,需要大家在准确把握两者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分析解题,稍有难度。但总体来看,法定公文的考查难度一般,多为识记性考点,是大家考试中必拿之分,切不可因马虎而丢分。

以上,就是华图教育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的公共基础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在平时多加练习,熟能生巧。预祝各位备考顺利,一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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