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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公务员公基知识:知识产权

华图教育 | 2019-06-21 15:36

在公务员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华图教育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公共基础知识、公基备考资料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希望各位考生能够认真学习,灵活运用。预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一次成“公”!

一、概念

(一)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基于作品而产生。

【解读】在知识产权的概念中,大家重点掌握知识产权的取得的时间是作品完成时就取得,并不是发表的时候。比如在大家写论文时,你取得论文的知识产权就在你写完的时候,而并不是你发表的时候。

(二)不适用著作权法的情形

不适用著作权法的情形主要有:(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解读】这个知识点是比较常考的。经常会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因此需要大家重点掌握。

(三)著作权的内容以及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部分。人身权包含: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除人身权外的都是财产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是获得永久性保护。作者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及死亡后50年12月31日。

【解读】著作权的内容及保护期限也是比较爱考的。我们可以这样来记,人身权除了发表权都是获得永久性的保护,所以总结起来就是发表权和财产权就是50年后的12月31号,其他的权利是获得永久性保护。

以上,就是华图教育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的公共基础知识,希望能为大家的备考之路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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