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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务员2017年薪资待遇水平怎样?

华图教育 | 2016-12-2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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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想要报考甘肃省公务员的考生们,相信很多小伙伴们对其薪资待遇不是很了解,华图小编为大家整理2017年甘肃省公务员待遇之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希望能一解众小伙伴的困惑。给想要报考的人儿以动力。备考中加油哦~

  (一)新录用公务员工资待遇

  国家规定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

  1、初中毕业生570元,

  2、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

  3、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

  4、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

  5、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

  6、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

  7、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

  1、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

  2、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

  3、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

  4、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

  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

  1、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1档;

  2、高中、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2档;

  3、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

  4、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

  5、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

  6、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

  7、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录用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的中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即按国家规定的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在国家规定的定级标准基础上级别工资档次可适当高定一至两档。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的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其中,毕业并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执行相应学历的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二)新参加工作工人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仍分别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1、技术工人学徒期工资为:第一年570元,第二年590元,第三年转正执行初级工1档,第四年定级执行初级工2档。

  2、技工学校毕业的技术工人,第一年590元,第二年转正定级执行初级工2档。

  3、普通工人熟练期一年,工资为570元,第二年转正执行普通工1档,第三年执行普通工2档。

  (三)截止2006年6月30日仍在试用期或学徒期、熟练期的工作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

  以上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更多规则详见《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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